3月24日,吴中区旅游局在吴中商务中心召开《江苏省旅游条例》宣讲会议,全区各镇(区)、街道分管领导及旅游办负责人,区旅游局全体人员;度假区文体旅游局(旅游工作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此次宣讲会议主要邀请《江苏省旅游条例》核心起草人印伟教授解读条例,印教授从立法过程和意义、立法体例和内容,条例的实施保障等三方面对新修订的《江苏省旅游条例》进行分析和阐述。
新修订的《江苏省旅游条例》共九章,七十六条,分为总则、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公共服务、旅游经营与服务、诚信经营与文明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新定位和总目标,将“旅游公共服务”和“诚信经营与文明旅游”分别单列成章,突出江苏的立法需求,反映江苏的地方立法特色,体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指导思想。同时条例还在乡村旅游促进、旅游安全、诚信经营与文明旅游以及法律责任方面做了创新性的立法设置。
《条例》的出台,是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重要举措,是引领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制保障。贯彻实施条例是全省旅游业“十三五”开局之年的新举措,是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新契机。全区旅游行业也将抓住时机,理清思路,找准定位,通过贯彻实施条例,全面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真正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吴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质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