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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旅游公司组织学习并落实《安全生产法》
时间:2014/12/23 10:46来源:

       自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以来,木渎旅游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各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首先,成立了专职安全预防、安全监管的安全生产科。并在该科室的基础上建立了专职的安全员,森林防火员队伍。并通过安全生产科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其次,于12月20日召集各部门责任人,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企业的发展与建设与安全生产密不可分。景区在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要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游客乘兴而来,平安而归。工作中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每一个细节做到实处,扎扎实实的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科,在排查安全隐患的过程中,发现部分景点消防设施薄弱,上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一次性投入近十万元直接添置了六台手抬机动消防水泵、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灭火弹等器材。对灭火器进行增补和更换,同时对景区内的不规范用电进行了整改和改造。

        各景点负责人,组织员工对消防器材进行实地操作演练,让每个员工都能在突发事件来临时做到:会报警、会灭火、会处置,最大限度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综合管理科,联合安全生产科,对整个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安全巡查,发现多项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及时下达和落实整改。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为了加强对广大徒步登山的游客的安全教育工作,安全科已联合宣传企划部制定安全展板,即日将在灵岩山景区对外展示。

        木渎旅游公司通过学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整个公司上下合力,逐步形成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履职尽责,注重预防的良好氛围,力争把旅游安全工作做实做细。

 

 

 

来源:木渎古镇旅游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