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苏州市文明行业管理规定》,加强旅游行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5/22 0:00来源:
各旅游经营单位: 我区旅游行业自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以来,在苏州市委、市政府、吴中区委、区政府及市旅游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区旅游行业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喜人的业绩,行业文明程度稳步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优化。 今年,是苏州市旅游全行业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第三年,也是旅游行业能否进入文明行业的关键一年,是整个行业出成果的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不久前,苏州市文明委出台了《苏州市文明行业管理规定》、《苏州市文明行业测评标准》,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04――2005年度苏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活动的通知》,对创建文明行业的指导思想、条件、创建工作及管理,以及测评标准的指标都进行了明确,对开展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提出了工作要求。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市旅游局近阶段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相关会议、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和安排,现将近期我区旅游行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布置如下: 1、将苏州市文明委《苏州市文明行业管理规定》、《苏州市文明行业测评标准》转发你单位,请认真学习领会,积极贯彻落实。 2、将苏州市文明委《关于组织开展2004――2005年度苏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你单位,请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申报,争创“苏州市文明单位”。申报材料5月30日前报吴中区文明办和吴中区旅游局各1份。 3、争创“文明单位”,既要积极申报、及时公示接受监督评议,更要加强日常管理,包括:健全机制、推行现代化企业管理、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诚信建设、社区共建、宣传学习先进、实行有效监督等等。并且,根据《苏州市文明单位台帐资料管理办法》,各单位需及时完善面广量大的创建台帐,积极准备接受7月份苏州市文明委及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4、为准确全面完成申报工作,完善创建台帐,对03--06年间你单位获得的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单位全体员工获得的各级各类先进个人荣誉进行全面系统的统计、资料收集复印等。统计材料除本单位留底归档外,5月30日前报吴中区旅游局1份。 5、按照苏州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推荐选拔“全国优秀导游人员”人选的通知》,在我区所有旅行社(包括旅游公司、景区景点等)的导游员中,积极推荐选拔“全国优秀导游员”人选,树立优秀典型,带动导游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申报材料一式5份于5月30日前报吴中区旅游局。 苏州市吴中区旅游局旅游管理科,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69号建设大厦, 邮编:215128,联系人:凌奕、吕晓红, 联系电话:65288292、65276731(传真), E-mail:yiling02@tom.com附: 1、《苏州市文明行业管理规定》2、《苏州市文明行业测评标准》3、《关于组织开展2004――2005年度苏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活动的通知》4、《苏州市文明单位台帐资料管理办法》5、 苏州市旅游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成果统计表6、《关于在全市推荐选拔“全国优秀导游人员”人选的通知》 苏州市吴中区旅游行业创建文明行业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抄送:各有关乡镇、度假区经发局、吴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