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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春节船舶航行要求
时间:2019/1/31 13:05来源:苏州交通

【苏州交通】

船员朋友:

你们好!春节将至,春运伊始。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向广大船员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你们辛苦了!

为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苏州市地方海事局特此提出以下要求:

1、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加强船舶各项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执行开航前进行检查;

3、注意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有效途径及时收集水位、气象等信息;

4、严格遵守环保规定;

5、航行时应注意河面漂浮物,防止机舵损毁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充分考虑弯曲急流航段及大桥水域的水文特性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及早控制好船位、船速,谨慎驾驶;

6、船舶停泊期间应锁好门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并加固缆绳系固或抛锚;

7、船舶航经水上水下施工水域,要注意与施工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横距;

8、渡口经营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运秩序管理,严禁超载运输旅客。

苏州市地方海事局提醒广大船员朋友遇上水上险情请及时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