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即将开始啦!
一、扶持对象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网络微短剧项目主体。
二、扶持范围
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项目采取集中申报制度,一年申报一次。2026年申报扶持上一年度(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符合《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的项目。
1.鼓励剧本创作。对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题材且能体现苏州文化元素的微短剧剧本,给予扶持。鼓励市场主体开展微短剧剧本创作,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且上线播出的,经审核,给予版权方每部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奖励。
2.支持项目投资。在网络微短剧视听平台播出并达到良好效果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鼓励取景拍摄。鼓励在苏州取景拍摄制作微短剧,推进微短剧与古城古镇、山水园林、现代都市、商业消费等深度融合。对苏州元素突出且促进苏州旅游宣传的微短剧,经审核,给予每集1万元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鼓励文化出海。鼓励企业与海外传播渠道加强合作,拓展微短剧的多语种海外市场,开展内容创作、制作技术、发行播映等方面国际合作,鼓励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达到一定出口规模的微短剧企业,经审核,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5.促进集聚发展。支持各地规划建设微短剧产业园区,吸引微短剧制作、发行、后期、演员经纪、器材租赁、知识产权保护等上下游企业入驻,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对我市新建或改建以服务微短剧摄制作为主要业态的园区、基地项目,项目实际投资额超500万元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鼓励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在微短剧制作加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拍摄设备、后期制作软件和技术,提升微短剧的制作质量和效率。对微短剧企业购置研发设备,经审核,按照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和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同步申报。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于2月24日后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www.szzxzjsb.com/),首次申报需先注册,注册成功并通过登录校验后进入企业专项资金申报系统首页,从“项目申报”“按主管部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端口进入系统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
2.书面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请于3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同时提交一份完整的电子稿。
联系人:吴中区文体旅局产业发展科 盛月凤(0512-66500889)
邮箱:wtlj.cyk@szwz.gov.cn
地址:吴中区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606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
